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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阳市全力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
日期:2020-06-01 10:55 浏览次数:

阜阳市自2016年实施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以来,共计改造老旧小区38个。其中,2016年完成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,共计建筑面积46.72万平方米,受益居民4674户,总投资5636.76万元。2017年完成13个老旧小区改造,占地面积19.908万平方米,建筑面积26.02576万平方米,受益居民2878户,总投资5562.3028万元。2018年完成改造老旧小区10个,建筑面积50.7184万平方米,受益居民5065户,总投资6870万元。2019年完成改造老旧小区6个,建筑面积22.02万平方米,受益居民2453户,总投资4410万元。2020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1个,建筑面积34.216万平方米,受益居民2955户,计划总投资5043万元。通过实施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,改善了部分年代久远、基础设施较差小区的环境,完善了小区的居住功能,方便了居民生活和出行,使老小区焕发出新风采,老城区居民的幸福感、获得感实现了较大提升。



一是坚持政府主导,高位推动。全面摸底调查,细化年度改造计划,采取社区摸排、街道办事处审核、县级住建部门现场核实、市城乡建设局把关的方式,于2016年、2017年、2019年多次反复对全市范围内的老旧小区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,不断对改造计划进行更新,根据排查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年度改造计划。坚持因地制宜,合理确定改造内容,根据国家和省住建部门要求,结合该市老旧小区实际情况,根据每个小区的特点和居民意愿确定改造内容。

二是坚持业主参与,共建共享。加强与拟改造小区居民的沟通联系,项目实施前,召开业主大会,下发意见征寻表,广泛征求居民意见,依据居民意愿制定改造方案,确定改造内容。项目改造过程中及时向小区居民公开改造内容、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,并进一步征求居民意见,依据居民意愿适时对改造内容和方法进行修改,注重发挥街道、社区居民群众的积极性。

三是坚持依法实施,确保质量。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实施项目建设,完善项目前期手续,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,编制项目概算,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论证及批复。规范招标采购、勘察设计、工程施工、工程监理、竣工验收等程序,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和跟踪审计,落实主体责任。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,做到有专人监督监管,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。

四是坚持完善机制,落实管养。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,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建后管养模式。实行第三方介入,引入物业管理公司实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社会化,由社区居委会承接小区周边的日常清扫保洁、绿化管护等;实行居民自治,由社区或者小区(家属院)主管单位组织人员负责小区的日常卫生打扫和安保工作,实现小区物业管理自治;建设单位做到持续维护,工程项目完工后,定期对改造效果进行回头看,对小区内新出现的脏乱差及已改造设施损坏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,对自行发现和居民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,确保取得良好的改造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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